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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編號
28454
如想請此老師,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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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人數)填寫個人資料之後再按確認送出,系統會立即發送刊登成功的簡訊給家長。
註:被點選的家教老師會立即收到通知,若有意願接案會於24小時之內聯絡。
老師姓名
李老師 (女、24歲)
教授科目
鋼琴/豎笛 樂理 試唱聽寫 伴奏
畢業高中
國立新竹高中
學校名稱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音樂教育學系畢
現任工作
小學補習班教師
居住地址
桃園縣桃園市
可教區域
台北市士林區 台北市大同區 台北市大安區 台北市中山區 台北市中正區
台北市內湖區 台北市文山區 台北市北投區 台北市松山區 台北市信義區
台北市南港區 台北市萬華區 桃園縣 新北市中和區 新北市永和區
新北市汐止區 新北市淡水區
專業認證
國小教師證
英文認證
教授對象
幼兒/國小/國中/高中/大專以上/社會人士
希望時薪
國小: 面議 、 國中: 面議 、 高中: 面議
才藝科目薪資請參考
收費標準
教學經驗
五年
可教天數
每週 7 天
可教星期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交通工具
機車
教學經驗/教學理念
14年音樂資優班養成教育. 經學經驗豐富.帶領學生參與升學考.檢定考.以及相關比賽皆有良好成績. 有關鋼琴教學理念: 1. 幫助學生累積音樂經驗:音樂經驗的累積並不是單純只是認知學習的累積,而是先讓孩子探索與體驗教師所呈現安排的感性學習(歌唱、律動、合奏…等),再給予知性的學習(音符、讀譜、樂理…等),由此循序漸進,才能使孩子真正獲得音樂的興趣與內涵。 2. 良好的音樂基礎訓練:光有音樂的感受能力是不夠的,因此教師必須使學生有敏銳的耳朵和足夠的音樂知識,才能提升對音樂的理解能力。 3. 正確且紮實的手上功夫:在具備對音樂的感受能立即理解的同時,教師必須正確的教導學生有確實的觸鍵能力以及良好的手腕運用,它是能夠使學生繼續進步與喜愛音樂的媒介。 4. 師、生與家長的三方良好互動:音樂的養成訓練不光是師、生與家長其中一方的努力就可達成,教師必須了解家長與學童對成效的期望與預設值,進而調整教學的型態與進度。 5. 舞台經驗的累積:對學生而言,有刺激才有進步,因此教師必須針對學童能力,安排適當的表演、檢定或是比賽,磨練其膽量與舞台經驗,並增加欣賞他人成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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